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买方拖延结算拒付货款 卖方该如何维权?!

买方拖延结算拒付货款 卖方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5-09-21 20:44:51 来源:齐头并进网 作者:休闲 阅读:183次

商业往来中,买方卖方许多商家在签订合同时都习惯约定以买卖双方达成结算为付款前提。拖延然而,结算拒付一部分买家却选择在收货后以“未完成结算”为由拒付货款,货款遇到这样的该何情况该如何破局?近日,仓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买方迟延结算拒付货款的维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来,买方卖方某科技公司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供货商合作协议》,拖延约定装饰公司向某科技公司采购智能家居设备,结算拒付并约定双方办理完竣工结算后,货款装饰公司在收到某科技公司提交的该何包括保修金在内的全款发票后,一次性支付扣除工程竣工结算金额3%的维权保修金后的工程余款。

次年,买方卖方科技公司也向装饰公司供货,拖延装饰公司于供货次月签收,结算拒付其结算人员也签字确认了安装金额与到货金额。然而,装饰公司支付完部分款项后即未再支付剩余货款。科技公司多次催讨,该装饰公司只以“结算工作还未完成”为理由,拖延支付剩余款项。

仓山法院审理认为,科技公司的结算人员刘某已在《工程量计算书》中签字确认案涉项目的到货款及安装款,该项目货款总金额已经明确,科技公司已经履行合同约定的供货安装义务。装饰公司仅以未办理书面竣工结算的流程为由拒绝支付货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故法院判决某装饰公司向科技公司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剩余货款。

仓山法院法官提醒,买卖合同约定结算条款本是为买卖双方确认交易细节,以此推动卖方支付货款而设立的,能够提高交易效率,里面的条款不该作为买方肆意拖延时间拒付货款的理由和依据,若卖方已完成全部约定的结算前置义务,买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完成结算。若以此为理由拖延,卖方也可及时收集证据,以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记者 阮冠达)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 中医好还是西医强?今晚中西医专家来论健
  • 葡萄滞销农户愁 驻村帮扶暖民心_
  • 台灣前50大富豪涉內線交易?光寶集團宋恭源,如何繞路買自家股票|天下雜誌
  • 汉阴县人民医院:第五期优质护理之星护理心声
  • 領到年終第一件事要做什麼?5個關鍵,教你何謂理債式理財|天下雜誌
  • 山推混凝土一体化服务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项目建设
  • 玻璃拼镜装饰效果怎么样  玻璃拼镜有什么安装技巧,行业资讯
  • 引發300億美元大拋售 讓瑞信、野村重挫,誰是神秘比爾黃|天下雜誌
推荐内容
  • 动态丨汉阴各部门组织退休老干部迎重阳 话发展(县政协)
  • 鹤壁一路口左转信号灯一直亮红灯 市民:没见绿过
  • 好牧场,好品质,代理青藏牧场乳饮准没错!
  • 里程碑时刻!厦门地铁2号线全线车站主体封顶
  • 中国中车首个飞轮储能项目并网
  • 深色地板装修效果图指南